前一篇才說我是個言詞一點也不激烈的人
就突然想起一件足以丟盡我在痞客邦顏面的事情
話說上禮拜馬魯可和大男人大吵
控管我僅存理智的那條粗神經線突然斷裂
於是我就站在新店的路邊
對著電話大吼著 :
你再這樣就是逼我去死!!!!
後來掛掉電話恢復心情後
羞恥心它突然回來找我了
我居然就這樣站在路邊一堆不認識的陌生人面前
背景還是一間吃素的餐廳<-----美派呷~
這樣給它大吼大叫!!!!<-----重點好像放錯了...但管它的!!!!
我以後絕對不要再去新店中興街一段和二段了啦!!
真的是太太太丟臉了!!!
其實我推估應該只有一段附近的居民有聽到
但是當時人來人往好不熱鬧
我擔心有一些人是從二段趕過來湊熱鬧的<----不得不防阿~
不過重點當然是我居然將個人生死至於度外這麼豁達!
這如果不是放在兒女私情上實在是值得稱許啊
看到這篇的朋友請盡量罵我腦殘不要客氣
我實在是不應該不應該阿~
後來跟大男人和好後我立馬咚隆一聲跪下
希望他大人不記小人過
千萬不要把我這妖婦隨口謅謅的胡說八道放在心上
沒想到~
登塄~
隔一天晚上我們難得一起看大學生了沒議題居然就是『分手』
然後不出所料
裡面就有一道最腦殘的分手方式<---我忘記了真正的標題,但差不多就是這個意思...
我果然榮登了最劣劣劣、連三劣的榜首阿!!!
各位鄉親啊
你們跟我認識也好幾冬了
馬魯可絕對不是那麼不重視生命的傢伙啊
我那麼怕死
說出這種話卻做不到真的是很不負責!!請大家唾棄我!!
因為打這篇文章的時候
心裡一直不想承認我有做過這等蠢事
所以用詞遣字都和我以往的風格不同
但我保證全部都是出自我的手
勇於認錯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請你們給我一個像華盛頓他爸爸那樣的鼓勵好嗎?
好了~
我要去睡午覺好好反省了。
請大家不要過於苛責我
我真的知道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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