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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篇才說我是個言詞一點也不激烈的人

就突然想起一件足以丟盡我在痞客邦顏面的事情

 

話說上禮拜馬魯可和大男人大吵

控管我僅存理智的那條粗神經線突然斷裂

於是我就站在新店的路邊

對著電話大吼著 :

 

你再這樣就是逼我去死!!!!

 

後來掛掉電話恢復心情後

羞恥心它突然回來找我了

我居然就這樣站在路邊一堆不認識的陌生人面前

背景還是一間吃素的餐廳<-----美派呷~

這樣給它大吼大叫!!!!<-----重點好像放錯了...但管它的!!!!

我以後絕對不要再去新店中興街一段和二段了啦!!

真的是太太太丟臉了!!!

 

其實我推估應該只有一段附近的居民有聽到

但是當時人來人往好不熱鬧

我擔心有一些人是從二段趕過來湊熱鬧的<----不得不防阿~

 

不過重點當然是我居然將個人生死至於度外這麼豁達!

這如果不是放在兒女私情上實在是值得稱許啊

看到這篇的朋友請盡量罵我腦殘不要客氣

我實在是不應該不應該阿~

 

後來跟大男人和好後我立馬咚隆一聲跪下

希望他大人不記小人過

千萬不要把我這妖婦隨口謅謅的胡說八道放在心上

沒想到~

登塄~

隔一天晚上我們難得一起看大學生了沒議題居然就是『分手』

然後不出所料

裡面就有一道最腦殘的分手方式<---我忘記了真正的標題,但差不多就是這個意思...

我果然榮登了最劣劣劣、連三劣的榜首阿!!!

 

各位鄉親啊

你們跟我認識也好幾冬了

馬魯可絕對不是那麼不重視生命的傢伙啊

我那麼怕死

說出這種話卻做不到真的是很不負責!!請大家唾棄我!!

 

因為打這篇文章的時候

心裡一直不想承認我有做過這等蠢事

所以用詞遣字都和我以往的風格不同

但我保證全部都是出自我的手

勇於認錯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請你們給我一個像華盛頓他爸爸那樣的鼓勵好嗎?

好了~

我要去睡午覺好好反省了。

請大家不要過於苛責我

我真的知道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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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uc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