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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男人知道這裡了。
也好,我討厭躲躲藏藏。
更何況,也沒說謊騙人,被發現了也好。
只是寫日記的收放又要斟酌了。
和大男人總算有了點共識。
真的只有一點,他那頑骨不化的大男人性格是根植在血液裡的。
我很認份,一點一點慢慢來就好。
把誰逼急了,對誰都沒有好處。
大男人和我,深知這個道理。
只是誰知道,哪一天又會被愛情擺一道?
最近很懷念小時候喜歡一個人的心情。
那麼簡單純粹的喜歡,是34歲的我不可能再擁有的。
年輕時候愛做的夢,像冬天裡堆的雪人一樣。
春天來了,雪化了,夢也醒了。
剩下我這種愛作夢的人。
看著手上什麼也沒抓到的虛無。
一聲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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