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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實在很不願意在自己的部落格發這樣的文。

難道說我在我家廁所吃東西看報紙還要跟大家解釋我那麼不衛生的行為是因為小時候被衛生紙打到撞壞頭所造成的習慣偏差嗎?

 

但這件事眼看就要越鬧越大。(該不會整件事只是馬魯可的被害妄想症發作吧?)

馬魯可不得不提出書面說明:

1.這裡是馬魯可的私人空間,我想在這裡裸泳或是裸奔應該不會礙著大家的眼吧?

2.馬魯可不過是個平凡的人,如果你只是個抱著嘲笑和看熱鬧的心情來這裡找樂趣的話,建議你不妨把時間花在就醬或是個人意見貢丸的網站,相信我你可以從他們的部落格得到更大的樂趣的~~

3.如果你是欣賞馬魯可知性和感性部份的話,我還可以推薦我的好友清風太太生活紅茶的家。

4.如果你是貪戀馬魯可的才氣和美貌的話,對不起,我想你走錯地方了。

5.以上4點都是馬魯可想了很久才寫出來的!才不是隨便說說的呢~(哼!!驕傲個什麼勁??)

 

我不知道不小心逛進來的客人是怎麼認為版主我的?

我也不知道大家對我在這裡有病治病、沒病健身、無病深淵有什麼樣的看法?

因為即使這裏被發現了,我還是不會離開也不會做任何的改變啊?

(明明連標題都換了..還說不會改變 ><)

我不是沒想過,有一天會被認識的人撞見。

然後一個傳一個。

但我的心裡總是希望發現的第一個人可以手下留情,不要趕盡殺絕。

 

後來知道也許會被我最在意的那個人知道。

我的心情著實低落了好久。

 

喜歡一個人不應該被拿來當作是笑話看待。

對你們來說微不足道的那個人卻是我的全部。

我並不覺得這樣很可笑啊?

我很認真的在這裡笑著。哭著。氣著。說著。

把這麼赤裸裸的我放在這裡只是因為我需要空間呼吸。

這裡,可以讓我很舒服、自在地做著我想要做的事。

 

馬魯可很平凡。

也沒什麼了不起的成就可以拿出來說嘴。

 

只是希望你進來逛逛的時候輕聲細語。

不要打擾到正在舔舐傷口的我。

噓~安靜點...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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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uc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