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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晚上七點多而已,眼皮就沉重的快要闔了起來。
看來這份工作果然還是有年齡上的限制啊~
16歲的時候早上打工晚上唸書也不覺得疲累,半夜還會和同學殺到貓空或是烘爐地看夜景。
記得一次在中興橋上機車引擎突然發不動,我和同學兩個人把車從台北牽回新莊,回到家已經是凌晨五點,洗個澡就趕去上班了。
那個時候連續三天三夜沒睡也不覺得有什麼。
現在才知道原來我是預支了我青春的體力啊!
很諷刺的是這就是荒唐歲月一定要付出的代價。
原本以為三十三歲不過是又比去年長了一歲,體力上應該不會相差太大。
但這副軀體卻是真真實實的陪你又走過了一次365天。
一天二十四小時。
我只讓自己休息不到1/5。
怪不得覺得好累。
以前覺得睡覺是最浪費生命的事。
想到有一天真正躺下後我就有好多的時間可以閉上雙眼休息,說什麼也不想花太多的時間在活著的時候睡覺。
但是身體好像不是這樣的。
累了就用筋疲力盡來提醒你。
睏了就用無法思考來提醒你。
倦了就用全身無力來提醒你。
我想年輕的時候我一定很虧待我自己。
吃的不好。
睡的不飽。
造成三十三歲的自己總是疲累不堪。
好吧~~先好好睡一覺。
有什麼天大的事等明早天亮了再說!
晚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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