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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在感情中是擁有武器的。

但前提是對方必須愛你。

如果他不在乎妳,妳對他來說就不具有任何意義。

堅持一段不具意義的感情最後的下場就是累死自己。》

有時候真希望馬魯可的腦容量小一點。

專注力弱一點。

理解力差一點。

這樣的話就可以離受傷遠一點。

只可惜情緒的能量總是大過理性的控制度。

所以只好學著裝傻。

就算知道放手會比緊緊抓著來的容易。

忘記是誰跟我說的。

他說愛一個人最大的幸福是妳確定妳很愛他,

如果剛好他也很愛你,那就是最奢侈的幸福。

我知道這些話是特意說給我聽的。

那時候選擇裝傻笑笑帶過。

卻在今天突然地撞進了我的心裡。

起了漣漪。一圈一圈散了整張湖面。

我不相信愛情。

雖然我曾經短暫遇見它。

但是我仍然不相信愛情。

那麼努力去愛一個人。然後爭吵。然後誤解。然後哭鬧。

然後再痛徹心扉的放手。

怎麼可能還能再有愛下一個人的勇氣?

我寧可保持距離。在反覆中殺死自己僅剩的勇氣。

如果快樂不是必需品,那麼偶爾痛到要死的寂寞是被允許的。

就算心千瘡百孔,只要確定它還能跳動就好了。

啊~啊~啊~啊~啊~

在被自己殺死以前,我想要大口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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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uc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